物权法,维谁的权?

我本不想谈论政治问题,只是今天在VOAnews上面看到一些新闻和评论,觉得不吐不快。
背景知识:13年的酝酿和广泛讨论,创造了中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最多的纪录。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部法律被认为对于推进经济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都有重大意义,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政治文明迈出了重要一步。(新华社)

纽约时报注意到,人大开幕后,温家宝所作的两个小时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提到物权法。这部法律没有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的支持是不可能通过的。胡锦涛和温家宝的沉默说明,他们意识到这部法律在党内现任官员和退休干部当中,以及一些共产党主要理论工作者当中遭遇到极大的阻力,这些人批评中国现行的经济政策导致腐败现象越演越烈,同时造成中国社会精英迅速在老百姓贫困的基础上积聚财富,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正像中国通过物权法所表示的那样,共产党偶尔也显示出这个党比过去能够对公众意见作出反应,但是,这个党的最佳执政方式仍然是窒息不同政见的声音,严格控制新闻媒体,并且用金钱所能买到的最奢侈的方式和技术来管束网络媒体。物权法是一个开端,但是只有容忍不同意见的政策以及相对自由的媒体才能够保证这些法律是可以执行的。
经济学人杂志还表示,(通过物权法),中国今天并没有发生革命。反对物权法的中国左派有充足的理由来忧虑通过物权法之后中国会走向什么局面。他们认为这部法律将强化那些把国家资产转化为个人私有财产的腐败官员的地位。他们也意识到,这部法律的所有细节都和这个共产主义政府格格不入。
在人民大会堂里打盹的人大代表们所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在三月份启动了一个过程,在将来的某一天将会彻底改变这个国家。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政治秘书,因为六四而被关进监狱的鲍彤认为物权法具有一定的启蒙意义。鲍彤认为,物权法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主席毛泽东一九五三年提出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那条《总路线》,以及它的全部理论和政策的最终破产,意味着在折腾和徘徊了半个多世纪,转了个三百六十度的大圈子之后,中国依旧回到了原点。
鲍彤在为自由亚洲电台写的评论中说:“有人一贯主张‘有法总比无法好’,但我历来不敢苟同。今天这个物权法,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到底能起什么好的作用或坏的作用,我不敢言之过早。 ”

同时,物权法的第一个实践,“重庆钉子户”事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又给钉子户一个搬迁的最后期限:4月10日。如果到时没有搬迁,法院属下的执行局将强制拆迁。法院表示,如果当事人杨武、吴苹对判决有异议,可以到上级法院上诉。
如今,吴苹已经向重庆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已经超过一周,但是最高法院没有给予任何答复。

通过法律并不等于法制,维谁的权,终究要看执法的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