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散户操纵广汽股价 被处罚款360万元

当庄家也不容易!

  另外一起违规行为此前未曾对外公开披露。自然人刘义君在2015年8月10日至8月13日期间,借用“何某彬”证券账户和“谭某”证券账户及资金进行炒股。2015年8月10日,刘义君通过大宗交易买入“广汽集团”股票2000万股,成交价格18.89元,交易金额3.8亿元。

        为了顺利卖出前述股票,刘义君先后采用高价买入申报及低价委托托盘的方式,以维持股价及制造买盘量很大的假象,在此过程中,刘义君合计亏损292万元。广东证监局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

Source: 资管散户操纵广汽股价 被处罚款360万元_公司频道_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