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直选

星期天在中山大学听了一场TED讲座,结束以后跟着佐拉和柠檬参加讲座组织者的聚餐。
过程中听到了一个事情。
中山大学的校领导试图推动学生会主席的直选,却遭到学生反对,最后以失败告终。
在座的中大学生都一致反对学生会直选,认为是“浪费时间”,反正“学生会也没什么实际权力”,“校长不过是在作秀”。

值得注意的是,参加这次聚餐的,是组织这次TED中国活动的学生。
他们的思考和行动能力,绝对不是某些人形容的书呆子或是被中共洗脑的大学生那样受到限制和扭曲。

我于是跟他们说,学生会之所以被架空、尸位素餐,也许并不是由老师指派干部的原因,而是结果。
因为学生会没有作为,而放弃直选的权利,则直接消除了学生会能够做任何实事的可能。

他们说,没有用,学生会在学校中的地位决定了它永远没有实权,只能作为团委的附庸。
他们又举例说香港的学生会,由于是在香港政府直接注册,所以完全独立于学校体制。关于这点,我并不知道是否属实。

但是我跟他们举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例子。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三权分立中实权最少的一个,既没有军队和行政权力,又没有掌握财政的权力。他们只能判断对错,然而执行,却要依赖行政的强制力。罗斯福跟最高法院就闹僵过,几乎就把后者的判决视若无睹。
但是在更多的时候,最高法院却能够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
你要知道,大法官甚至不是民选的!

直选本身,是作为一种赋予权力的仪式。
因此,我有理由相信直选出的学生会会长和以往的会有很大的不同。
遗憾的是,已经没有验证这种观点的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