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P2P

鄙公司最近开了P2P网站,因为Twitter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所以也不想在这里放出网站名字或者地址,免得有做广告推荐的嫌疑。可能也是因为公司开了P2P的原因,最近发现身边很多朋友有一些疑惑,到底P2P安不安全,能不能投。也许是孕妇效应,但不妨碍我集中一次解答了吧。
毫无意外的,P2P并不是中国首创的东西,但是中国的P2P跟美国的区别大到可以当作是两个事物。 

首先是一些常识性的知识:

  1. P2P是个人对个人的借款,平台理论上只是中介。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下面会提到),中国的P2P平台很难作为纯粹的中介存在。更多时候,平台需要对挂在其网站上的项目承担兑付的责任,这个责任并不是法律上的。
  2. 中国的法律并不允许非金融机构对个人或公司借款,又对金融机构进行牌照管理。使得民间融资只能通过个人对个人的方式,也仅有这种受到法律保护。宜信,作为最早最大规模的P2P公司,就是通过其控制人唐宁对外发放贷款。

中国跟美国P2P的最大区别在哪里?
从实际运作的情况来看,中国的P2P平台不仅仅起到中介的功能,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多由(关联)第三方甚至是平台代为偿还投资人。这种P2P格局的成因一般认为有几点:

  1. 中国信用体系不健全,无法客观的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价,而平台作为推荐方,被认为应对借款的风险负有识别和判断的责任。代偿就是这种责任的后果。
  2. 中国的(心理)无风险报酬率被各种投资渠道推高,无担保的有风险产品不会获得投资人认可。
  3. 平台为维护自身信誉需要,主动承担代偿责任。

那么P2P是如何代偿的呢?

  1. 直接由平台回购债权,平台事后向借款人追索。
  2. 融资担保公司事前已对债权进行担保,因此由融资担保公司代偿。

其实不论路径如何,最后一般都是由平台自己买单。我在融资担保公司工作过,一般的融资担保公司的代偿能力其实很有限。而且大部分担保P2P的融资担保公司根本就是平台的关联公司。

经过上面的讲解,相信你对P2P的风险成因及控制有了基本的认识。大致是这样:

  1. P2P不是存款,(从全行业来看)是一种风险较大的债权投资。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P2P不允许在宣传材料中承诺保本保息。但实际上几乎所有的P2P都会表达这个意思,只不过可能换了说法。
  2. P2P主要的风险来自于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在目前的行业实际情况中,绝大多数借款人是在银行无法向其提供贷款才转而从P2P借款,因为P2P的利息成本远远高于银行。换句话来说,他们是银行“不要的”客户。
  3. 如果你一定要投P2P还希望尽量控制风险,那么平台越正规,后台越大越安全,比如陆金所。目前国内还没有跟陆金所处在同一个级别的。

你说陆金所起投金额太高,收益才6~8,隔壁那家1块钱起投收益还高很多,他也有担保也有回购等等。
 请问你真的认真看过这篇文章吗?